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
发表时间:2019-03-20 (5276) (0)
  自从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之后,对于小微企业来讲可谓是天大的福音。有很多人不清楚政策推出,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是怎么样的。今天杭州立华星财务就来和大家详细的介绍一下关于新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详解,一起来看看吧。


  政策依据:

  1、财税〔2018〕77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所得额上限由50万元提高至100万元,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100万元(含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2019年政策仍需国家税务局、财政部等出台相关文件进一步明确。

  附政策原文: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再推出一批针对小微企业的普惠性减税措施;部署加快发行和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在建工程及补短板项目建设并带动消费扩大;听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汇报,部署做好治欠保支工作。

  会议指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保持今年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努力实现一季度平稳开局十分重要。必须多管齐下。发展好小微企业关系经济平稳运行和就业稳定。会议决定,对小微企业推出一批新的普惠性减税措施。

  一: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调整后优惠政策将覆盖95%以上的纳税企业,其中98%为民营企业。

  二:是对主要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的小规模纳税人,将增值税起征点由月销售额3万元提高到10万元。

  三:是允许各省(区、市)政府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在50%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等地方税种及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使投向这类企业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更多税收优惠。

  五:是为弥补因大规模减税降费形成的地方财力缺口,中央财政将加大对地方一般性转移支付。

  上述减税政策可追溯至今年1月1日,实施期限暂定三年,预计每年可再为小微企业减负约2000亿元。

  举例想让我们知道新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底有多优惠:

  1、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80万,应纳税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25%*20%=4万

  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80*50%*20%=8万元

  结论:新政策之后税负减半(8-4)/8=50%

  2、某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如果2019年度年应纳税所得额240万,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

  如果用2019年新政策:

  (1)拆分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140万;

  (2)不超过100万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00*25%*20%=5万;

  (3)100万至300万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140*50%*20%=14万;

  (4)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5+14=19万。

  如果用2018年的政策:应纳企业所得税税额为:240*25%=60万元

  结论:新政策之后税负大幅降低(60-19)/60=6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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