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电商法》明年1月1日正式实施,要做电商准备好了吗
发表时间:2018-11-15 (1904) (0)
  我国的电子商务产业发展迅速,其中以淘宝、京东为代表。电商发展迅速的同时,对监管也同时不严,所以国家起草了了电商法。这部法律在8月31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电子商务法》,将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电商法的实施,要做电商我们都准备好了吗?下面和杭州立华星财务来看看电商法都有什么样的亮点。


  亮点一:微商、直播销售等列入电商范畴。现如今,各种销售不仅仅存在于淘宝、京东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法》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电子商务法》: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

  亮点二:淘宝个体等需进行市场主体登记。目前,个人开网店不需要进行工商登记,很多“微商”的进驻几乎是零门槛。无证无照经营着小本生意,税也不用交。所以今后,电子商务经营者应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也就是说到时候就就算是个人,如果没有营业执照,以及相关的一些许可,比如经营食品的,那就需要在办理营业执照的同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但是,个人销售自产农副产品、家庭手工业产品,个人利用自己的技能从事依法无须取得许可的便民劳务活动和零星小额交易活动,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不需要进行登记的除外。

  亮点三:刷好评“行为将被禁止。”亲,给个五星好评吧,返2元红包!“网购中,部分卖家在评论上做起文章,一方面利用”小恩小惠“诱导消费者给好评,一方面购买”水军“刷好评,这样的举动将被禁止。

  《电子商务法》: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全面、真实、准确、及时地披露商品或者服务信息,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电子商务经营者不得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等方式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还有非常多的亮点,在这里小编就不一一赘述了。电商法的实行,的确对电商产业的发展有着一定的影响,同时该法律实行之后,我们消费者的权益也能够更好的得到保障。那么等到法律正式实施之后,那么没有证照的经营者该何去何从呢?在2019年1月1日到来之际,该办理营业执照的个人或者团体,该办理的办理,证照一样都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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