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杭州设立集团公司条件详情
集团公司是以母公司和子公司存在的一种组织形式,其设立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当公司发展到一定的规模的时候,要想把规模扩张得更快,那么可以选择上市,或者就是注册集团公司的方式,通过子公司不断地往别的城市进行扩张。今天杭州立华星财务小编就来给大家分享一下集团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希望能帮助大家对集团公司的设立有更深入的了解。
一、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二、集团公司成立的硬性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成立一家集团公司,第一步要先确定《集团名称》,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所有集团名称都是选用母公司名称字号作为集团公司的字号使用。
三、集团公司办理所需的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集团章程;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一、集团公司
集团公司是为了一定的目的组织起来共同行动的团体公司,是指以资本为主要联结纽带,以母子公司为主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行为规范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共同组成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一般意义上的集团公司,是指拥有众多生产、经营机构的大型公司。它一般都经营着规模庞大的资产,管辖着众多的生产经营单位,并且在许多其他企业中拥有自己的权益。
二、集团公司成立的硬性条件
1、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至少拥有5家子公司;
2、母公司(核心企业)和其子公司的注册资本总和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3、企业集团的母公司(核心企业)应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全民所有制企业可以作为核心企业组建企业集团,但注册资金应在1亿元人民币以上;
4、集团成员单位均具有法人资格。
成立一家集团公司,第一步要先确定《集团名称》,集团公司是企业集团的核心企业,通常就是母公司,具有独立、有限的民事责任能力。所有集团名称都是选用母公司名称字号作为集团公司的字号使用。
三、集团公司办理所需的材料:
1、集团公司董事长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3、公司章程;4、集团章程;5、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6、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企业法人需加盖发证机关印章)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7、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8、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9、企业名称预行核准通知书;10、公司住所证明,也就是租赁合同以及产权证复印件;11、成员企业加入集团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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