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票的规定详情介绍
发表时间:2018-11-13 (4548) (0)
  增值税专营发票,除了一般纳税人可以开具之外,一些行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在满足一定的条件之下也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今天杭州立华星财务就来分享一下哪些小规模纳税人行业在什么情况之下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下面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按行业归类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销售额符合(月销售额超过3万或者季销售额超过9万);(2)行业符合(行业明细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财税〔2016〕36号文 附件1)。

  一、住宿业

  自2016年11月4日起,全面开展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住宿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应税行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69号。

  二、鉴证咨询业

  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号。

  三、建筑业

  自2017年6月1日起,将建筑业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建筑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11号。

  四、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自2018年2月1日起,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试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文件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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