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申报这5个问题出错,小心有经济风险!
发表时间:2018-09-14 (1871) (0)
  有关于纳税申报的问题,很多公司以为很简单,不过看似简单的问题就容易出错,因为涉及到公司的经济财务的问题,大家还是要认真的与杭州立华星财务小编来认真指点这五个容易出现错误的问题的,所谓小心驶得万年船,接下来看看哪5个问题的:

  1、纳税人取得未开票收入可以零申报?

  纳税人应将取得的收入填入未开票收入中,并按规定缴纳当期税款。如果纳税人违规进行零申报,不仅要补缴当期税款还要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

  2、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符合按照12%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规定的,怎么进行申报纳税?

  以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税额或10%扣除率计算的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一栏“认证相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栏、第5栏“海口进口专用缴款书”、第6栏“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等栏次,2%的部分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第8a栏“加计扣除农产品进行税额”之“税额”栏内。

  3、申报比对不符未成功申报会有什么后果?

  申报比对不符,没有经过税务机关处理解除异常,纳税人不能领用、开具发票。原则上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在办理增值税纳税申报时均需要进行申报比对。但考虑到营改增后的一些特殊业务无法按照现有比对规则进行申报比对,将此类纳税人纳入“白名单”管理。具体咨询税务机关。

  4、纳税人连续3个月未进行纳税申报,还能继续领取发票吗?

  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其应纳税款的追征仍按《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已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纳税,若被税务认定为非正常户的,则税务机关暂停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5、增值税是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缴税,进项不能抵扣,需做进项转出,该怎么填报?

  可根据增值税填表说明填报,对于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进项转出,应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附列资料(二)》第17栏“简易计税方法征税项目用”中。一般是由于增值税附表一销项税额四舍五入后与防伪税控发票税额不一致造成的,可手工将增值税附表一“销项(应纳)税额”尾数改为与防伪税控发票销项税额尾数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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